
12月21日,北京市質監局批準發布《農村生活污水人工濕地處理工程技術規范》(標準號DB11/T1376-2016)。該標準由北京森淼天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牽頭,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市農林科學院、北京聯合大學生物化學工程學院的多位權威專家作為課題組成員,以由丹麥引進的“功能型精準濕地污水處理技術”為基礎,歷時兩年半完成編寫工作。該標準規范了北京地區利用人工濕地處理農村生活污水的技術要求,為農村地區采用人工濕地治理生活污水提供了技術支撐。標準的出臺,標志著該項技術已經成熟,具備大規模推廣的技術條件。
利用人工濕地進行生活污水的處理,是歐美發達國家和地區廣泛采用的技術措施。我國部分地區引進后,由于在設計和施工中對具體標準把關不嚴,影響了工程質量和污水處理效果。為規范該項技術的應用,提升污水處理的效果,2014年,依托北京森淼天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引進丹麥的“功能型精準濕地污水處理技術”,北京市水務局立項開展《農村生活污水人工濕地處理工程技術規范》的編寫工作。
兩年來,課題組專家通過多次實地考察,并對在北京地區完成的數十個項目施工過程及運行情況的跟蹤研究,編寫形成了《農村生活污水人工濕地處理工程技術規范(送審稿)》。北京市水務局先后組織了兩次專家評審會對該項標準進行評審并面向社會公眾征集建議,該地方標準廣泛吸收了中國科學院、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大學、北京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北京環境科學研究院、德國N.A.T公司、丹麥循環利用中心、美國凱撒環境咨詢公司等國內外專家的建議,并于2016年8月最終通過專家評審。
根據北京市《農村生活污水人工濕地處理工程技術規范》建成的人工濕地工程處理生活污水具有顯著優勢:規模靈活,可根據服務人口進行靈活調整;維護簡單,不用專業技術人員維護既可實現運行;運行成本低,運行成本僅為傳統污水處理設施的1/10左右;處理效果好,按標準建成的人工濕地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穩定,穩定達到排放標準;同時,該標準還明確了工程材料要求可降解、可再生,明確提出要將污水處理工程建成“綠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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